《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构造
发布时间:2020/1/2
建筑构造
6.2 建筑构件和管道井
6.2.5A 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在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不燃性实体墙,且在楼板上的高度不应小于0.6m;当采用防火挑檐替代时,防火挑檐的出挑宽度不应小于1.0m、长度不应小于开口的宽度两侧各延长0.5m。
【条文说明】
本条是在综合分析国内外规范及国内部分超高层建筑层间防火措施的基础上作出的规定。美国《国际建筑规范》(2015 版)第705.8.5条规定,3 层以上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其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914mm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竖向防火分隔,或出挑宽度不小于762mm的防火挑檐。《澳大利亚建筑规范》(2015 版)规定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外墙 上、 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整体高度不小于900mm且楼板上部高度不小600mm 的竖向防火分隔,或出挑宽度不小于1100mm的防火挑檐。
6.2.9A 酒店的污衣井开口不应设置在楼梯间内,应设置在布草间内,该房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区域分隔,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门。污衣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道的顶部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洒水喷头和火灾探测器以及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的排烟口;
2.应至少每隔一层设置一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洒水喷头;
3.检修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污衣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条文说明】
污衣井一般为不锈钢筒体,污衣从每层开口投入,通过重力输送至底层出口到收纳室或洗衣房。污衣井是一个从下至上完全贯通的井道,通过污衣投入门与各层连通,因使用功能的需要无法逐层进行分隔,因此应采取措施防止火势通过污衣井沿竖向蔓延。另外,污衣井属于隐蔽空间,根据其构造和烟气蔓延特性,需在其上部设置火灾探测器和排烟口,以便早期发现火情,同时尽快排除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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