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系统设计
发布时间:2020/8/20
供配 电系统设计 规 范
5 电压 选 择 和 电能 质量
5.O.1 用 户 的供 电 电压 应 根 据 用 电容 量、 用 电设 备 特性、 供 电距离 、 供 电线路 的回路数、 当地公共 电网现状 及其发展规划等 因素,经 技 术 经 济 比较 确 定。
s.O.2 供 电电压大于 等于 3 5 k V 时, 用 户 的一级 配 电 电压 宜 采 用1O k V;当 6 k V 用 电设 备 的 总容 量 较 大, 选 用 6 k V 经 济合理 时, 宜采 用 6 k V ;低压配 电电压 宜 采 用 2 2 0 V /3 8 O V, 工 矿 企 业 亦 可 采 用6 6 0 V ;当安全需 要 时, 应采用 小 于 5 0 V 电压。
5.0.3 供 电电压 大于等 于 3 5 k V, 当能减 少配变 电级数、 简 化 结线及 技 术 经济合 理 时 , 配 电 电 压 宜 采 用 3 5 k V 或相应等级 电压。
5.O.4 正 常运 行 情况下, 用 电设 备端 子 处 电压偏 差允 许值 宜 符合下 列 要 求 :1 电动机 为 士 5 %额定 电压。
2 照 明:在一般工 作场所为 ± 5 %额定 电压 ;对 于远 离 变 电所的小 面 积一般工 作场所, 难 以满 足 上 述要 求时, 可 为 + 5 %,一1 O %额 定 电压 ;应 急照 明、 道路 照 明和警 卫 照 明等 为 + 5 %,一1 O %额定
电压 。
3 其他用 电设备 当无特殊规定时为± 5 %额定 电压。
5.O.5 计算 电压 偏差时, 应 计入 采 取下 列措施后 的调 压效 果:
1 自动或手 动 调 整并联 补偿 电容 器、 并 联 电抗 器 的接人容量 。
2 自动或 手 动调 整 同步 电动机 的励 磁 电流。
3 改变供 配 电系统 运行 方 式。
5.0.6 符合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变 电所 中的变 压器, 应 采用有 载调压变 压 器 :1 大于 3 5 k V 电压 的变 电所 中的降压 变 压 器, 直接 向 3 5 k V、1 0 k V 、6 k V 电 网送 电时。
2 3 5 k V 降压变 电所 的主变压器, 在 电压偏 差 不 能 满 足 要 求时 。
5.0.7 1 O、6 k V 配 电 变 压 器 不 宜 采用有载调 压变压 器 ;但在 当地1 0 、6 k V 电源 电压 偏 差 不 能 满 足 要 求, 且 用 户 有 对 电 压 要 求严格的设备 , 单独设置调压 装置技术经 济不合 理 时, 亦 可采 用 1 O
、6 k V有 载调 压变压器。
5.O.8 电压偏差应 符合 用 电设 备 端 电压 的要 求, 大 于 等 于 3 5 k V电 网 的有 载调 压 宜 实 行 逆 调 压 方 式。 逆 调压 的范 围为额定 电压 的O~+ 5 %。
5.O.9 供配 电系统 的设计 为减小 电压偏差, 应符 合下 列要 求:
1 应 正 确选 择 变压 器 的变压 比和 电压 分 接 头。
2 应 降低 系统 阻抗。
3 应采取补偿 无 功 功率措 施。4 宜使 三 相负荷 平衡。
5.0.1 O 配 电系统 中的波 动 负荷 产 生 的 电压 变 动 和 闪变 在 电 网公
共 连接 点 的限值 , 应 符 合 现行 国 家标 准 《电能 质 量 电压 波 动 和 闪
变 》G B l 2 3 2 6 的规 定。
5.0.1 l 对 波 动 负 荷 的供 电, 除电动机启动时允许 的电压下 降情况外 , 当需要降低波动负荷引起 的电网电压波动和电压闪变时, 宜采 取 下列 措 施 :
1 采用专线供电。
2 与其他负荷共用配 电线路时, 降低配 电线路阻抗。
3 较大功率的波动负荷或波动负荷群与对 电压波动、 闪 变 敏感 的负荷 , 分别 由不 同的变压器供 电。
4 对 于大 功率 电弧 炉 的炉用 变 压 器, 由短路 容 量 较大 的 电 网供 电 。
5 采用 动态无 功补偿 装 置 或 动态 电压调 节装置。s.0.
1 2 配 电 系 统 中 的 谐 波 电 压 和 在 公 共 连 接 点 注 入 的谐 波 电流允 许 限 值, 宜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电 能 质 量 公 用 电 网 谐 波 》GB /T 1 4 5 4 9 的规 定。
5.0.1 3 控制各类非线性用 电设备所产生的谐波引起 的电网电压正 弦 波形畸变率, 宜采 取下列措施:
1 各类 大功率非线性 用 电设备变压器, 由短路 容 量较 大 的 电网供 电 。
2 对大 功率静止 整流器, 采用增加整 流变压器二 次侧 的相数和整流器 的整流 脉 冲数 , 或采用多 台相数相 同的整流装置, 并使整流变压器 的二 次侧有适 当 的相 角差, 或按谐波次数装设分流滤波器 。
3 选 用 D,yn 1 1 接线组别的三 相 配 电变 压器。5.0.
1 4 供配 电 系 统 中在公共连接点的三 相 电压不 平衡度允许 限值 , 宜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电 能 质 量 三 相 电 压 允 许 不 平 衡 度 》G B /T 1 5 5 4 3 的规定。
5.0.1 5 设计低 压配 电系统 时, 宜 采 取 下 列 措 施, 降低三 相低压 配电系统 的不对称度 :1 2 2 0 V 或 3 8 O V 单相用 电设备 接人 2 2 O V /3 8 0 V 三 相 系统时 , 宜 使三 相平 衡。
2 由地 区 公共 低 压 电 网供 电 的 2 2 0 V 负荷, 线路 电流小于 等于 6 O A 时, 可 采 用 2 2 O V 单相 供 电;大 于 6 O A 时, 宜 采 用 2 2 O V /38 0 V 三 相 四线 制 供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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